















華語文能力測驗會於2026年3月28日舉辦聽讀測驗預試,敬請華語同學踴躍參加。
1. CEF C1 聽力英檢範例 https://forms.gle/5ne6g7kHYCi65PNT6 2. CEF C1 閱讀英檢範例 https://forms.gle/qBgyaZoZ6wFRk1zH9
修平科技大學境外生硬筆書法競賽獲獎同學名單,熱呼呼出爐囉! 請得獎者到華語教學中心(D0205)填寫相關資料,並記得盛裝出席12/17號12時10分-13:30在E0107頒獎典禮囉。
114學年第2學期【日間部】第二外國語(二) 選修正式開課整合表 開課時段 開課班級 課程名稱 星期四 第6-7節 BCC/2年4班 第二外國語-日文(二) BCC/2年4班 第二外國語-韓文(二) BCC/2年4班 第二外國語-印尼語(二) ◎說明:選修科目經加退選後實際人數達20人以上,始可開班。
一、根據臺教資(一)字第1142703663A號來函辦理 二、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推薦暨遴選原則: (一)具有明確的通識教育理念,並能充分體現於所開設之通識課程中,若兼能體現於研究成果中亦佳。 (二)通識課程教學內容與方法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,拓展跨域視野,養成學生對知識、價值與生命進行反省、批判、探索跨域或統整之能力,並以此為學生的創新與行動抉擇能力奠基。 (三)課程實踐能充分達成通識教育目標,教學成效深受同儕與學生肯定,足為楷模。 三、學校推薦暨作業須知: (一)各校依據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推薦原則進行推薦,每校至多推薦2名。 (二)學校推薦候選人應注意事項:各校應建立公正公開之評選推薦機制與程序產生該校候選人。 (三)申請基本資格如下: (1)應為該校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學人員、約聘教師)或兼任師資。 (2)6年內(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),應有開設學校認定之通識課程至少6學期以上之經歷(含寒暑假課程),且2年內曾開設通識課程(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)。 (3)不能只教授微學分通識課程,應至少教授一門非微學分之通識課程。 (四)申請流程:校內申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10日(星期六)止,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實施計畫及申請表, https://proj.moe.edu.tw/fineofge/News_Content.aspx?s=19165&n=5518 向通識教育中心陳宜珊小姐(susan@hust.edu.tw)提出申請,並請寄出時來電確認是否有收到,分機6909。